负责拟订行政许可相关的各项制度和文件;负责拟订许可事项的办理标准、程序和要求,并在“行政许可窗口”进行公示;负责设置许可事项的受理、批前检验及办证工作;负责告知申办人按照有关标准、程序和要求办理各类事项;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会审工作;负责行政许可权力下放有关工作的落实,做好下放权力的业务培训,资料备案;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的档案整理、归档,及有关业务专项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;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对相关处室工作的推动落实和督导检查,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