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环境保护矛盾纠纷调解能力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,维护社会稳定,盐城市首个环境污染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亭湖区正式成立。
该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18名调解员组成,设3名首席调解员,具体负责受理并调解处理环保行业、环境专业领域的民间纠纷和矛盾;宣传环境保护、生态文明的理念、法律法规和政策;联系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、人民法院,协助环保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排查环保行业和专业的民间纠纷,分析研判,提出对策与建议;对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环境纠纷,按双方一致意思表示,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;履行《人民调解法》和《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》规定的各项职责。(基层处 卞卫东 祝远志)